原本快大學畢業的阿立(化名),校方經健康檢查發現其感染愛滋病毒後,不只禁止上游泳課、要求餐盤分開清洗,還頻頻約談威脅退學,最後遭連續記過逐出校園;衛福部疾管署認定該校歧視愛滋學生,要求校方恢復其就學機會,卻遭法院撤銷要求校方改善的處分,衛福部昨遞狀上訴,決心力槓到底。
禁上游泳課、餐盤分開清洗、週週被約談
此為二○一二年的舊案,今年四月八日疾管署收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書,指衛福部為愛滋感染者爭取就學權益敗訴;疾管署經與法律專家討論後,昨日遞狀再上訴,並表達「深感遺憾」、「上訴到底」的立場。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說,事發當時,校方每週都會由不同師長約談阿立,不是勸導「要不要回家休養身體」,就是以「同學覺得很怪,要不要自願離校」之類的言語,甚至威脅「不自動退學,就要將病情告知家人」。
阿立最後被以態度不佳、頂撞師長等理由,連續記過逐出校園,阿立向衛福部申訴,衛福部處分學校應恢復阿立的就學機會或雙方和解,但法院竟撤銷衛福部要求學校改善的處分。
疾管署長郭旭崧指出,法院一審判決未否認學校有歧視行為,但認定衛福部沒有推翻其他行政機關歧視行為的權力,這是非常大的挫敗。
教部:學生可提行政訴訟
此例一開,可能意味著其他公部門因歧視而做出的行政處分可以豁免於反愛滋歧視法制外,明顯與國際上反歧視的精神背道而馳,絕對不可能置之不理。
國防大學政戰主任蔡承棟僅表示,該案已訴諸法律,國防大學尊重法院判決。對衛福部再上訴,蔡承棟說,尊重衛福部立場。
教育部政次陳德華表示,學生身分被剝奪時,可以走行政訴訟程序尋求救濟,國防大學的學生性質較為特殊,可向國防大學主管機關國防部提出訴願,法律對罹患愛滋病的個人隱私權保障相當強,不應因為有此疾病而剝奪其就學權益。